自1997年《拍卖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中国拍卖业开始步入法制化、规范化的发展轨道,拍卖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、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。但是,文物艺术品拍卖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,比如拍卖企业规模化发展程度不高,行业自律规范不健全,拍卖活动中不诚信经营、不正当竞争现象时有发生。
设立拍卖企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;
2、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和章程;
3、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;
4、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;
5、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